回复:大侠们进来看,不知道这样的情况成立否?

来源: 2009-08-10 20:01:25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看了您寫的東西,老貓真的想用台灣的國罵"XXX"來罵人,OK.(不是您,是您那個不懂法的朋友)....

您的"朋友"如果這麼做,她的行為基本上是犯下 "FORGERY",同時如果將這個文件經由郵局寄回中國,您的朋友又同時犯下了 crime of mail fraud. 前者,是一到五年刑期的刑事控罪,後者是聯邦重罪,(每一件文書是一個控罪),最重也是至少五年的刑事控罪,所以您的朋友如果認為生活太平淡了想試驗一下美國監所中的牢飯,當然可以這麼做,否則不要玩花樣 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