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费归属
非常感谢单身老猫的回答,很有启发。
但也产生了另一些困惑,即关于小费的归属。好像一直有这样的观点,即:
小费是顾客对服务人员优质服务的一种奖励而不是支付的服务价格;
服务人员应该或有权为提供优良的服务得到顾客额外奖赏小费
我的不同行业打工的朋友们都是谁得到小费就是谁的,按照单身老猫的回帖,小费的归属管理在店主,我从字面上理解,小费的归属店主有分配权,小费上交给店主,店主再根据某些理由分配小费,这在分配中,有为小费不因为服务的好坏而因为店主的观点确定归属确立了可实施性,即有可能提供了优质服务的人得不到小费奖励,没有服务或服务不佳的人有可能反而得到小费,这时小费的奖励作用就没有得到体现。
我感到困惑,小费实施的范围如此之广,历史如此之久,还能延续到现在,如果没有优则获的作用,靠什么支持这种延续?可能我没有完全理解对,而且了解的事情不够多,但以往听到的有关小费的说道,的确都是直接由第一线的服务人员获得小费。文章“德国的小费意识”(http://www.51766.com/zhinan/11000/1100032756.html)中提到:“随团旅游,无论在德国还是在欧洲其它国家,导游一般会向旅客们介绍给小费的习惯。一般情况下是:给大巴司机的小费收齐了一起给。而给搬箱子人员和打扫房间女工的小费则应该交给本人”。
我们的旅馆每天来往住宿的人有上百人,一个个告诉客人x先生的行为不现实,而且无法了解他们入住和离开的时间,也不容易见到客人,很多客人并不打算给小费,如果提醒会显得不着边际。
再次感谢帮助。我再仔细学习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