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一件很STUPID的小事.

来源: 2004-07-19 21:19:35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一件很STUPID的事情.我在一个APT(在加拿大)住的时候管理员只给了一把邮箱钥匙给我们两人,后来ROOMMATE好象在房间角落发现一把钥匙说和那把一模一样就扔给了我要我用,我就仍到抽屉里没当回事.
后来搬家了我们把门钥匙和邮箱的钥匙(就是当时给我们的那一把)还了管理员,一个多月以后我发现有一封里面有我申请的CREDIT CARD的信寄到了原来的地址.我本想去CANCEL那卡,后来偶然想起另外那把钥匙,就想去把那张信用卡拿来算了(是有点不妥,一时懒了,应该去找管理员).回去了试着开邮箱,但是打不开,我心想算了,走吧.这时管理员和工人路过,管理员看到我象抓住罪犯一样,态度很恶劣,他认得我是以前的住户,我本来想解释加道歉,可是刚说了一句我有一些重要的信就被他粗暴的言语打断了,老说让我交出钥匙,并且有人身攻击的话,我也生气了,气愤地走了.
事后我很生气,因为我觉得我是行为有一点不妥,可是他的态度就象抓住了犯人一样,并有人身攻击语言,让我无法说话,我觉得他太过分了.
所以我想问我的行为到底有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条例吗?以至于他这么粗鲁的言语.如果有违反那我要承担什么?我承认我肯定擅自想取信行为是有不妥,法律我不太懂,但是被骂也要被骂个明白.
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