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ough !

来源: 2009-07-09 10:57:30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法律上,老貓已經建議您如何處理,您要是不願意支付這個費用,您只有上庭去處理. 不論是訴訟或是仲裁,總要經過一定的法律程序來釐清您與您的房東的責任,一個法治的國家,不是說"您說了就有理". (特別是老貓是有建議您參考當地的法律規定,對不對,您似乎看不太懂老貓所寫的....)您在這裡翻箱倒篋的申辨您的立場有什麼用,這不是法庭,也不是處理這個問題的方式.
您現在應該做的是,您需要找有合格施工執照的地毯商依據您的情況替您做一個評估,看看您的想法是否可行,同時做一個估價看看費用是否划算. 您在這裡一再"抹黑"您的房東有什麼用,對方是否有理,讓法官去決定,您再哭訴也解決不了問題,只是令人覺得厭煩.
Enough is enou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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