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助老猫或者其他懂租赁法的朋友
我同屋中国女生,昨天晚上突然搬家.没有正式通知我.还发邮件问我要押金.我们之前签署合同了.这个公寓是我一人租下后再分租出去的.到今年八月终止.我和两个室友分别签署了合同.合同上写的很明确每月什么时候交费,押金是如何分配的等等.现在这个女生违约,六月份水电费没付,七月份房租没付.订金是两个月房租,他现在问我要押金.还说要去法庭告我.她在当地可能认识些人.我想请问,我该怎么做.我们私下签署的合同有法律效果吗.而且他还拿着我房间及大门钥匙.听说有种小法庭,交三十元就可以受理案件的.请大家提供意见.多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