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帮一人,留学生,担保I-20。有我的签字和银行证明。时隔2年,她突然告我,说我没有真正尽到担保人的责任,要求我按担保的数目给她至少一年的学费和生活费。我该怎么办?据我所知,她没有拖欠学校的学费。请大家帮忙,她告我的legal theory是什么,我该用什么依据来反击。关于道德的讨论就请免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