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为了孩子,是否要牺牲自己

来源: 2009-06-07 11:04:05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朋友
从法律而言, 你一把一个对你很有利的判决变成了一个很不利的判决. 这完全是你的错, 谁能相信你八个月不见孩子而你还是物理监护人.没有法官会信你的.
我想你还是和你EX商量一下, 最少她还爱孩子. 既然你一无所有, 那就要啥就给啥吧, 最起码, 你还有孩子的探视权.
打官司是最下策了, 对你万不可行.
你心中一定很悲愤, 但美国的系统就是这样, 不是你有一个良好的愿望就可以的, 更和况还有其它利益之争?
多想想对方, 选一个你最想要的东西, 其它就由她去了. 不要想的太偏激. 这是重新开始生活, 但绝不是卧薪尝胆. 让事情过去, 也许两年后, 当你和你的孩子在一起, 你就会发现你现在的情绪和要争取的东西是多末的没有意义.
试着找份工作吧, 就当一切从零开始,真的很理解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