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问:加州 Franchise Tax Board 要我公司补税的问题
请教懂加州税法的各位大虾:
我公司2008年度税已报完,前几日收到加州 Franchise Tax Board 来信,要我补07年的税,要交$5700.00。 问题是公司已无业务本来要关掉,只因过了会计年度,交了800元。所以还留着, 公司帐上已无钱,找我的会计师,几天都没有人接,也不回电邮,(公司就他一个人),问题:
1。我要从我的个人帐上拿钱吗,
2。如果不交,会影响到个人吗?到什么程度。(公司原本加州C-CORP)后来2007年改为S-CORP。
3。找我的会计师不到,不管我交还是不交,我将来可以告会计师吗?当时委托他办理,如今快2年了,出了这样的事,又找不着他?
请各位不吝赐教,这厢有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