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 is true that she had no intention to purchase a 2nd one
当初其实就不算是订第二张,目的只是用旧的exchange新的日期,然交差价,这个一般都是可行的,中介也肯定知道我们的意思,但在我们询问是否不用重新交第二张机票的钱而只用付两张票之间的差价的时候,对方明确告诉我们是这样的。但之后出尔反尔说第一张不能refund,也就是说不能exchange,但他们之前没有跟我们申明这一点。我感觉这个属于欺诈,但是两次付款记录加上我女朋友声名自己没有买两张机票的意愿能否作为证据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