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回复:94, I am happy to answer your question.
来源:
wushen
于
2009-04-22 16: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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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悄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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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弄懂你的逻辑。上面你说不是钱的问题,是要讨个说法。这里又在问代价。
即使你在法庭赢了,你所付出的,包括filing fee,误工费,也远超过$50。那你还要不要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