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多来, 跟他商讨了多少次,
说既然你已经住在里面了, 你就盘下来吧, 把我的名字撤掉. 不肯. 理由是怕以后不一定总是有那么多租户, 他会还不起贷款. 然后我说: 不然你搬出去自己租房, 我盘下来. 你撤你的名字.就再也没有还贷压力了. 还是不肯, 理由是你赶我出去, 让我没地方住. 苦口婆心说如果找律师上法庭, 大家都要损失更多的费用, 而且结果可能就是两种之一. 人就是要将经济和你绑在一起. 看你怎么办.
难道对付这样的人就只有撕破脸上法庭了吗? 可是对他有什么好处呢? 法庭会判给他什么呢? 他说他可以从我这里拿到钱. 因为在我们认识前父母资助我有买房.是我一个人的TITLE. 结婚后一起住在这房里两年. 说跟我结婚了, 就有份分. (我的收入比较稳定, 但要养两孩子. 而他是自己做小生意, 不是很稳定.), 这是真的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