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上房东当了--和房租一起签了一个Transfer Clause.大家看看是我英文理解不对,还是房东硬性解释。

来源: 2009-04-06 21:59:21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当初签lease时候特意问房东,如果因为搬离所在城市而breaklease是否可以免交termination fee(which is one month's rate, $800).房东不问不给,问了就给了个paper。 我签的时候不知道它的Trick.现在丢工作而离开那个城市,landlord只承认employer transfer工作搬离得情况。

当初签的文件上面说,如果租够6个月以上,房间没有问题,离开所在城市50mile意外,同时有: a written letter from the employer stating the trasfer date and location, 则可以免termination fee.

明摆着,侧重点是搬离50mile, 哪有管人家是换工作,layoff,还是离婚,出游要搬离的。更何况,H1的人是要被send回中国。现在landlord口头解释说transfer一定是雇主把你transfer到另一个它的facility. 这是白纸黑字上没有的。是我们外国人不懂"trasfer"字义,还是他们的解释就是字义的本来意思?

拖欠这个款项会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