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白你为什么要急着回国,对刚作完手术4月大婴儿不安全。
不管在哪里,包括CA,只要你打离婚官司,正常情况下,对你有利。当然了,你家里的具体情况,你只说了你的理由,他看上去一无是处。如果真如你所说的,他以后就放血给你娘俩吧。
至于你为什么想急着回国,而且还带着刚做完大手术的4个月大的孩子,实在让人不可思议。那么小的孩子坐飞机本来就不好,更不用说身体虚弱的了。你的先生的等到"第二次手术后再走"的建议,至少是头脑清楚的。他不管你吃穿? 那么多妇女保护组织哪去了? 更别说律师了。
但我总觉得你还有很多事没说出,或是没说清楚。男人如果坏到这程度,绝不是一天两天的时,你不会看不出来。"结婚不到一年,BABY才四个月",是很不幸。
你什么身份? 以前在国内工作,是为了出国和他结婚出来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