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80岁,人比较糊涂,来我这里玩几天,今天去商店,手上还拿着东西就糊里糊涂出来了,我没在场,他又不会说英文,结果商店说他偷东西,叫警察把他抓走。刚去警局领他回来,让我们三月出庭。 请问上法庭该怎么说?请问这种情况会判有罪吗?会做牢吗?如罚款会教多少?本来预订四月回国,我们能现在就送他回国吗?他有绿卡但本来就不打算再来了,怕万一定罪就更加走不了。非常着急,感谢任何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