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向老猫请教:钱被朋友欠了,他不还,该怎么办?
(A)您需要在正規的民事法庭提出訴訟,取得債權的判決.
(B)如果對方得到判決之後還不歸還,您需要再度去法院憑上一次的判決取得債權執行的判決然後對其個人的銀行帳戶與個人收入進行"扣押"的動作,(英文是Garnishment),法律上有一定的程序,您需要follow.
如果對方有正規的工作,這個執行是經過他的僱主直接從其薪資中扣除,所以不需要擔心後續執行的問題,同時如果對方有車,您也可以申請扣押他的車,經拍賣的程序之後,取得價款來還債.
至於"破產的申請"有一定的程序,不是個人想要做就可以的,他仍然需要面對法官提交其個人財務的資料與欠債的資料,並且必須有相當的理由讓法官相信他真的沒有能力來償還,所以不是說他想申請就一定可以辦得到的,同時一旦進入破產保護的程序,您仍然可以經過一定的程序來取得您的窾項,只是時間上與取得的比例上可能會不如您預期.有關破產的問題,樓下有一個朋友有相當好的說明. 您應該參考. (老貓不是這方面的專家,所以不敢亂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