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失业了,抚养费要怎么算?

来源: 2009-01-31 10:06:51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离婚其实已有两年了,分手的时候大家没有恶语相向,希望两个孩子心理上不要受到影响。所以抚养费的事情也没有闹上法庭。当时我收入还不错,每月有将近2万的after-tax income,寄给前妻4千,她的收入大约每月两千吧,这些钱足够她生活的不错了,所以大家相安无事。
不料金融危机袭来,她首先丢了工作,于是我每月增加1千child support。但没有想到去年11月底我也失去了工作。更没有想到的是前妻对再找工作没有任何兴趣,她更感兴趣的是从我这里拿child support and possiably spouse support. 我从事的工作压力很大,多年的重压已经让我身体严重受损,想到我还要积极地四处找工作,拼命赚钱把钱赚回来贡给她,这让我很心灰意冷。我倒宁愿不工作回国修养,靠积蓄生活。
但我又想到孩子,无论如何我不愿意我心爱的孩子受到任何委屈,我最放心不下的就是孩子。为了他们,我要在美国继续生活下去,雪片似地发简历,找工作,赚钱。我要养活他们。我很有信心再找到工作,事实上已有公司发来contract.

从前妻的口气,在我找到工作之后,她就要上法庭。因为她觉得以前我付的太少,她说child support是税后收入的三分之一。以前欠的child support, 她就不计较了,但以后要按照法律来办。
我这辈子还没有和律师,法庭打过交道,对child support应该怎么算没有任何概念。真的如前妻所说是after-tax income 的三分之一吗?我要付到什么时候,到孩子21岁吗?我以后若成立家庭,结婚生子,会有什么改变吗?假如我放弃工作,继续失业,就不要付child support 了吗? 我住在宾州,前妻和孩子住在新泽西。
恳请各位帮助。
不胜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