恳请老猫和其他各位朋友指点
几个月前我太太在商店买东西没付钱,被商店的保安抓住,报警后被铐送警局。接着被起诉。当天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我太太拿着两个大塑料口袋,里面是要到旁边另一家店退的东西(有发票)。之所以进这家商店,是因为从parking lot穿过这家店进Mall最方便。我太太进来后,看到小孩的衣服在打折,来来回回挑了十几件。由于这家店没有购物袋,她随手就把这些衣服放进了随身的塑料口袋里,她转来转去,最后又转到卖童鞋的区域,看上一款鞋,因为鞋号码的问题,又来来回回请售货员进仓库拿了好几次。在坐等的时候,我太太还把刚放进的衣服以及要退的东西从大塑料口袋里拿出来摆弄。最后售货员终于找出了鞋,时间紧赶快去交钱,结果鞋的钱交了,忘了交衣服的钱。出门就被保安截住。十一件小孩衣服六十美金,人赃俱获.
说实在的,这确实是我们的错。被抓也是活该。但确实不是像起诉书中说的蓄意(intentionally). 起诉书还说被告在试鞋时故意将售货员支开,趁机将衣服放入袋内.紧接着售货员回来.被告立即交钱离开.其实这期间有二十分钟以上的时间,在这家店总时间近一个小时.
我太太马大哈惯了,这次得个教训也许也是天意.两月前由于忘给车加油,差点烧坏了新车的engine.就在上星期,她在一家首饰店退完一个项链后又把另一付项链没交钱戴回了家.结果首饰店打电话到家里(退项链时留了电话),问是否拿走了项链,赶紧电话里交了钱.两人又吓得一身冷汗,这不是罪上加罪嘛.
我们请了一位刑事律师.由于我们没有其他的证据,他建议我们等商店的录像带再作决定.说实在的,我们一直盼着录像带能帮我们提供不是蓄意的证据.结果上星期通知我们说商店的录像带找不到了.而下星期前我们必须做出决定是认罪,还是走开庭陪审团的路.现在检察官给出的认罪条件是class B+probation 9 month.我们的律师说应该能降到class C+defer. 而如果走陪审团,由于没有证据,我们的律师说胜负很难讲,输的可能很大. 如果输了就会比检察官开的认罪条件还差.
我们两人都是绿卡,孩子还小.由于想接丈人丈母娘过来一起住,本来计划今年由我太太申请公民,之后为他们办绿卡.
1. 我们应该怎么办,认罪还是开庭?
2. class B和class C, 对申请公民各有什么影响? 分别要往后推几年?
3. 对我太太以后上学和找工作有多大影响? 听说可以expunge, 是吗? 要等几年? 可能性有多大?
4. 多大程度影响她今后入境?
5. 这个黑锅要背多长时间,对我们的孩子的今后有影响吗?
6, 即使转公民成功,是否会影响以后父母的签证及绿卡的申请?
本来我们是准备一直打到底的,但现在如果输了的后果让我们很犹豫. 恳请各位提供些信息,帮着指条明路!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