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帮帮我
去年的十月二十八日,我现在的老公当时的未婚夫(美国本地人)在帮我取得未婚妻签证后把我从上海带我到了美国阿肯色州生活,去年十一月一日注册,今年五月份也拿到了带有两年期的绿卡。但是最近他突然向我提出离婚,我为他放弃了国内的八年的工作跟着他过来准备过一辈子,只有半年多,他开始变了,然后说没有浪漫的感觉了,生活变了,为了我好让我回到我以前的生活。
我还不如一只狗,你收养了一只狗还不能随便不要就不要,你说爱就带走,你说不爱了就要退货?我想告诉他婚姻不是儿戏,在这样的情况下,希望大家可以帮帮我,我想走法律途径保护自己,如果我希望继续呆在这里从新开始,离婚是否影响到我更换永久绿卡,听说当初办签证时他签过字,离婚后是否应该支付我五年的生活保障?他真的把我逼到绝路了。我本来希望回国考好架势执照然后回到这里考实际驾驶,所以他帮我买好了来回机票一月底回五月初再回来,这样的形势是否会有影响。
求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