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我大概领会你的意图了

来源: 2008-12-05 02:13:16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wikipedia 不是版权所有人,所以不能直接提诉讼, no standing. 如果真的是这样,恐怕是没有任何办法了。

不过如果别人整个儿 mirror 了 wikipedia 的网站的话,总有一点儿东西是属于 wikipedia 自己的吧? 好比说网站的 logo, 也是有版权的。 而且这种版权,是不受 gfdl 限制的。 如果能找到这样的证据,那 wikipedia 就可以直接提出诉讼了。

个人感觉,把重心放在是不是违反了 gfdl 上不是一个好办法。 Richard Stallman 就是为了局限 copyright law 才提出来 gpl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