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太太在法庭改了名字,就是把英文的middle name拿掉了。我们已成功的申请到了新护照。 现在的问题是结婚证上的名字。我们想改上面的名字,但是city clerk说我们必须remarry。 这个remarry让人很不舒服,这样不是意味着我们离婚了一次?我们只不过改个名字啊。并且,我们的结婚从何时算起呢? 但是不改的话,明年我申请公民时,名字对不上,移民局会不会找茬?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