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工作的法律问题

来源: 2008-10-09 11:21:05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我的一个朋友遇到了这样一个问题:
她在现在工作的公司工作了8年,但是担心公司前景的问题,想换个工作. 找到了新工作以后又发现新公司也可能有很多潜在的问题. 她和现在公司提出来要离开的时候, 公司希望挽留并愿意加薪或提供其他方便. 犹豫之下她打算先不辞职(一般需要提前2星期通知雇主),但是利用休假的时间(她攒了2个月的假期)先去新公司工作一下,看能否适应. 如果合适再正式辞职, 而且休假过后如果没有马上办好辞职手续准备向原来公司申请不带薪休假 - 总之不占原公司的便宜.她的工作是IT方面的 (Non-exempt employee). The current employment contract does not have specific clause against working for other companies.

请问各位高手,这样做算不算犯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