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头痛的事,请求帮助!
有人要租我的房子,给了一张money order做为定金,2天后这个人让我帮他先付他从
外州到我这里的一些托运费(少于money order的数额概3000美金),我想也没所谓,
他说等他到了后再补上,我就给付了,因为我收到money order的当天就已放到我的
银行账上。当时我还问了帮我办事的银行工作人员,这是不是就是cash,他说是,我
问他我是不是就可以用了,他说可以用了。6天以后银行通知我说money order是假
的。后来租我房子的人也消失了。为了出租房子白白失掉了$3000,为什么假的money
order银行6天才能鉴别出来?已经报案了20几天了没有任何进展。请问 单身老猫有
何高见?当地银行想按欺骗处理作为银行的lose,但是上级银行不同意。下一步该
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