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太太在旧金山工作,今年六月中旬生了我们的宝宝,然后就修了一个月的产假就回去上班了。回去后,她的老板处处找她的麻烦, 今天上午,她的老板告诉他明天不用去上班了,让她两个星期内自己辞职,否则就fire.我太太工作很努力,结果却得到了这样的待遇,请问老猫我们是否收到相关法律的保护,我们是否可以采取法律行动去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 事情紧急,请大家帮忙,多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