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需单身老猫及其他朋友的帮助
数月前因为取消买房的合同,卖主一直不退还我的定金,上月我看到他的房子已经卖掉,就试图和他商量可否退还此钱,一直没有回音。今天突然收到他的律师的来信,措辞很强硬,口气近乎威胁的,要求我必须在规定日期能签署文件,无条件地将定金从Title company 转到卖方的帐上。否则将进一步采取法律措施。我真的是不甘心将这么一笔钱($6,000)拱手送人,但不知道如果打官司,费用是否会很高?想在此向朋友们咨询,是否值得打这场官司,如果打官司,是否会对我们申请绿卡有影响?真是有点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