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丈夫指定妻子为第一继承人,儿子为第二继承人。 丈夫先去世,妻子10年后去世。妻子在去世前再立遗嘱,将财产给娘家人,而不给儿子。丈夫遗嘱(儿子为第二继承人)这还有效吗? 丈夫在立遗嘱时,如何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