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看到资料中说不可以上诉 但是如果我的理由是原来的法官没有注意到我有数个证明人的话, 我是否可以上诉?到上一级法院上诉吗?可以提出要陪审团吗? 我要老不认罪呢? 因为我确实有理 对不起老问您问题,把你问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