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问题,求助澳洲

来源: 2008-05-14 11:20:28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情况概要:悉尼华男,03年结婚,女方也是大陆留学生,双方婚后相互加分申请了澳洲身份。04年以双方名义在新西兰贷款买了一套投资房,总投入超过120K(首付款、月供利息、物业费等等,但由于是NEGATIVE GEARING,这个数字还在逐年扩大),其中女方只承担了15K,其余部分以及所有的联系管理工作则全部由男方承担。05年,男方健康出现问题,腿部活动受限,无法正常上下楼梯,严重影响了正常生活和工作。06年10月被最终确诊为股骨头坏死,需要做HIP置换手术;由于人工关节只能使用10年,且病人通常一生只能置换两次。无奈之下,男方选择了拖后手术的日期,希望尽量推迟卧床不起那一天的到来。而女方在了解到男方几乎没有希望痊愈,并且在未来某个日子最终将会生活不能自理的残酷病情后,内心逐渐产生了微妙的变化,开始以各种理由进行挑剔, 以“不给她娘家人买东西”,“不能挣钱”,“不出去工作”等等为借口,并最终于07年1月-其入籍仪式后的第二天,用“搬家”的方式摧毁了一个经营了4年的家庭,而女方出走时最终也没有给出个正式的离婚理由,并且也没有留下任何地址。此后,男方试了各种方式与之联系,女方则一概不接听男方电话,也不回EMAIL同时逃避与男方见面。

目前,男方已经回到中国,女方仍在澳洲,双方分居已满一年,女方已向法院提交了离婚申请,法院要求男方近日做出回复。现双方都认为婚姻无法挽回,但对于两人婚后购买的房产,由于女方拒绝承担任何相关的费用责任,男方被迫独自承担房子的所有费用、责任。可是男方目前的财务状况及身体条件不能继续独一人自供房,可是一旦停止供房,该房产则面临被银行/COUNCIL罚没的窘境,而一旦房子被罚没,损失则绝大部分是男方承担。因为女方虽然也承担了很小部分,但早已通过占有男方汽车,电脑等财物,题内损失题外补了,所以,一旦房子遭罚没,损失实际上将全部由男方承担。

下面是求助问题,请好心人帮忙:
1. 男方能否要求女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比如房子的月供及物业费等。如果可以,应该如何应诉女方的离婚申请才能达到目的:保护自身正当的利益-不让房产遭罚没?
2. 由于房产在新西兰,婚姻登记在澳洲,男女双方现分处中国和澳洲,虽然案子不大,却是牵扯到三个国家,如何才能避免扩大损失,简便的办好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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