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没有说清楚吗?
你那个H4的朋友当时是否有有效的SSN?还有他们当时报税是否按照“resident”的身份来报的?你应该知道报税时候的resident和non-resident并非由是否持有绿卡而决定的。还有FILING STATUS不可以是“MARRIED FILING SEPARATELY"。
更多的参照我给楼下回复的时候提到的文件,page12,13
http://www.cbpp.org/eic2005/eic05-factbook.pdf
总之:不要因为你朋友是H4,但是没有拿到EIC,就认定H4的身份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