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的列举

来源: 2008-02-27 21:39:34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我在麻州。
个人认为可以控告defamation,因为在拒绝警察介入之前,配合他们搜索,他们说,“我们认为你偷东西”,其实在他们提供不出充分证据,证明“偷”行为操作过。这个字眼对于公民而言,应该本身就是“诽谤”。
况且“诽谤”发生的地点还在超市出口,人群众多处,我自然由于他们大声的诽谤,“偷”这个字眼招来很多异样的眼光。
ps:只是关于这句话而言,如果要举证就很难,没有朋友在身边,所以就没有witness,他们的员工必然不会为我提供有利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