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为什么同一收入我要交两遍税?
2005年初,我在填写2004年税表时,开始以为可以有&3,500(当年的Limit)IRA免税额度,于是给FIDELITY打入$3,500的IRA。后来我发现计算错误,只有$400的IRA免税额度。于是给FIDELITY打电话,那里的Expert让我填了一个表,作为distribution,退回我$3,100。不久我收到了FIDELITY的$3,100。当然,我在1040表里,最终在IRA栏里填的是$400(这点最重要,说明你已经交了那$3,100的税)。
2007年11月左右,我收到税务局的信,说我应缴那$3,100的税,他们认为我没交那$3,100的税,加上罚款和利息,总共约$1,300(具体多少记不清了)。限期让我答复。
收信后,我去了一趟当地税务局,把情况给接待人解释后,他认为我只须付early distribution的罚款(不到59.5岁),他查好并告我约$300多。他并建议我回复时干脆付上一张$400的支票(反正多退少补)。我问他我回信时能否写上他的名字和工号,他说当然可以,并告诉我,信里就说是他的观点。我一一照办,最近受到回信,他们接受我的解释。
但愿我的经历对你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