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问熟悉法律的热心朋友!
情况是这样的:
2006年4月左右将我儿子出生时的录像带交给一个朋友请他帮忙转成光盘。2007年6月开始一直往回要,每次都说找不到,但是没有丢。每次都答应找。从8月开始此人经理分居离婚过程,并开始避免接我的电话。我每隔两个月想尽各种办法找他并催他,每次都答应找可每次都找不到。昨天在我一再追问下告诉我我应该就当时丢了,因为他就这样认为。还告诉我躲避我是因为他离婚过程中我想着他老婆等等。录像带的价值我不说大家也明白。整个过程中此人一直采取回避态度并且近来态度极其恶劣。我现在想告他。不知各位有何建议。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