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住某处8个多月,实际只住了将近7个月,但我还是交了8个多月的房租,这就算了。 气人的是最近居然收到一封信要交换地毯的钱,大概八百多。我走的时候都仔细清 理过,地毯和我刚搬进来时没什么两样。可看当初签的LEASE,他们觉得有必要换地 毯的话,我应该出这个钱。问题是什么叫有必要?真有点任人栽割的感觉,我该怎 么办?太气人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