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些没说清楚

来源: 2007-12-28 11:33:47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非常感谢老猫先生的及时回复。我们两个都是老实怯懦的人,从未想到自己有一天会触犯法律,作为被告上法庭。警察说给我们tickets的理由是她说我们踢门还有把她的孩子吓哭。事实上,我们敲门她不开门,我确实有比较用力的敲。至于她的两个孩子,根本就没有哭,但是警察就相信她的说辞。罚款我们两个人共500多元,警察说我们可以出庭dispute,也可以不出庭,直接交钱了事。我们不知道为此值不值得找律师,是不是这点罚金还不能抵上律师费?

那天警察来后,我告诉他,那babysitter是非法滞留在美国(从她以前的话我推断她的i-94已经过期,)而且她是非法工作,没有任何执照(正是因为知道这些,我才诧异为何她敢叫警察)。但是我不知道警察对此能做些什么,当时警察对我们是分别谈话的,警察告诉我说他会查看她的id,但我不知结果如何。

听了您的专业建议,我考虑要不要告她。她本月底就会回中国,她女儿搬家到另一州。她们看来要一走了之,我们是不是只能吃这个哑巴亏了?

再次感谢老猫的专业建议,这几天我心里非常堵得慌,我什么都没做,却落得这个下场,真不如去搞点什么破坏,我知道自己很可笑,胸襟狭窄,可是就是无法释怀。期待您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