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交通事故今年才收到传票,2nd degree misdemeanor, 怎么办?
去年出了一起事故,虽不是故意,也不是DUI,但据说对方骑的摩托受伤较重(当时我亲眼所见并不太重)。之后收到ticket $70多,马上付了,以为结束了。谁知最近收到传票,经查,法庭一直尝试寄给我传票但因我搬家都被退回,直至一年后的现在。
已请了律师,但结果如何难说。想请教各位这种交通事故怎么会是犯罪呢?难道受伤轻重可以决定是否是犯罪吗?这种CASE想胜诉不留RECORD希望大吗?会影响我绿卡申请吗?
拜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