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遇到这种情况吗,该如何处理呢?着急!
当初搬家租的是pensky 的truck, 两天, one way. check 信用卡时, 发现被over charged. 信用卡公司调查结果说是pensky 给了他们发票的copy,证明我over due 两天。发票事两个,一个是正确的,我应付的,有我的签字。 另一张是多收钱的,没我签字。好在当初朋友和我一起租车和还车,还车时候还有别的朋友去接送。 想知道如果我与pensky argue 不成,如何去small court, 搜集什么证据,是否去当初租车所在地的small court? 去small court 什么程序呀, 一头雾水,但是坚决不能因为英语不好,就放弃。一定坚持。 大家给点建议吧。先谢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