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的是,由此可见法官的“为所欲为”。问题是事情仍未解决,还憋气,

来源: 2007-09-24 23:02:14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更不知道再来一次的结果是什么。这次找了律师,已付了1000美元,又至少半个月,律师的挂号信5天,5天的notice, 然后再是forcible detainer. 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