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应该把律师费全部付给他吗?

来源: 2007-09-07 10:01:29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我的CASE一共下来是2500刀,签了合同之后一次付了一千,CASE进行到多一半的时候我又付了1000刀,现在还有最后一次去法庭就结束了,约到了两个多月以后,律师先是和我们说他要回中国去,让我们授权他去法庭改日子,结果我们告诉我们方便的日子,他又说他生病了,正在住院中,所以没有赚钱,但是还是要付帐单的,而且如果按照小时付钱的话我们需要付的钱已经超过2500刀了,所以他希望我们现在就把剩下的500刀付给他,不要等到十一月了,我很奇怪,改日子是因为他要去中国的原因,与我们没有关系,另外他说按他工作的小时数算,钱已经超了,剩下的小时是越做越赔钱了.而且他还说他已经给我们优惠了什么的.可是我们签合同的时候很清楚的写名,整个CASE是两千五,不管他用了多少时间.而且这次要改期也是因为他要去中国度假的原因,我真怕给了他最后500刀他回中国了,那我们怎么办啊?请问我应该把钱现在就付给他吗?还是说按合同办,等最后接了案子再说呢?如果这样他会不会不好好对待这个案子了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