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好友在怀孕28周腹痛难忍,经检查胎儿可能有肿瘤在心脏! 医生告知,1)目前没有办法,只有在医院观察! 2)在纽约州法律规定现在28周了必须把小孩生下来!! 天啊!!晴天霹雳!!这是她的第一胎,都33岁了!怎么办啊?? 问: 1)小孩生下来, 如确诊是肿瘤, 是不是没希望治好?如果是恶性的,拖的越久,是 不是有可能转移到母体?? 2)由什么办法流掉胎儿而不违反法律?其他州有规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