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给他们演示你的solution软件了?
如果是我,我会这样处理:
回信告诉他们:知识产权当然"将"会属于你们.但现在只是一个IDEA,没有任何IMPLEMENTATION YET.如果你们感兴趣,我很乐意和你们签个合同,在XXXX时间里争取把它做出来.如果上次谈话给你们造成了任何误解,我很抱歉.等等等等.
如果只是口头谈过,没给他们看到任何软件,就不用再多话了.但如果已经给他们演示过软件,再做个COPY,将软件核心内容都删了,HARDCODE每一步的结果,不做任何数据处理.整个软件如同放幻灯片,一页一页显示HARDCODED内容.然后告诉他们,现有的是个DEMO,只是为了演示过程,并没有真正IMPLEMENT,需要时间需要钱去实现.
如果你去咨询律师,建议你也是这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