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助:我是不是必须要交这部分钱了?
本人住在德州的一个小城市。最近我住的那个COMMUNITY因为我晚交管理费(我现在已经补交了)以及没有交他们因为我住的房子的YARD管理的不太好而进行的几次罚款(100美元每次共计四次,看这些美国佬多黑!)而将我的CASE交到一个律师事务所。现在这个律师事务所给我发信让我立即把剩下的PAYMENT(FINES,LATE FEES,INTERESTS,共计950多美金)补交上,说否则就把这个CASE报到COUNTY OFFICE和COURTHOUSE,进而要把我住的房子FORCLOSURE。他们真的会把我的房子FORCLOSURE吗?我是不是不得不交这部分钱了?(也怨我,开始的时候没有预料到事情会发展到这种严重程度,没给予足够的重视,结果现在这个冤枉钱是越来越多,唉,住个房子事情也这么多!)提前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