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我老公的故事

来源: 2007-08-01 10:06:48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基本上您先生的行為在法律訴訟上有幾個重點老貓會考慮去爭論
(A)他為什麼要這麼做? 我們不能"Rule Out"是否他的主管授權他如此做.(否則對方的手提電腦為什麼不放在他主管的辦公室,而放在您先生的辦公室),另外一種可能是這是公司設計的一個圈套,目的是用這個為理由請您的先生走路. (這在許多州勞工法中是不合法的.因為在法律上是不容許僱主用這種方式引誘職工犯錯然後將職工解僱)

(b)他的過失在被發現之後與被解僱的過程與方式是否合理? 因為依據法律公平的原則,公司應該在解僱前給予您先生一個公平申訴的機會,(因為他的公司指控他竊取他人的資料)很顯然您先生的公司在開除他之前 並沒有得到這樣一個機會,所以這種處理的方式是否合法,有待商權.

然而您們是否應該與公司纏訟,您們應該考慮到
(A)如果涉及的金額不高.大公司往往願意與當事人合解,因為一旦進入司法程序,對公司的聲譽有影響.因此如果您們堅持纏訟,或許有可能達到您們的目標. 但是老貓看您的案件,有一個感覺是您沒有說實話,因為一般商業的公司,對於這一類事件的處理應該不會這麼激烈,但是如果是學術單位,就有可能.
(所以可否請您證實或是補充有關這個公司工作的性質與規模)

(B)然而反面的問題是一旦您先生的行為傳開,(一旦進入司法程序,他的僱主可以自由的與其他人討論這個問題),因此他可能很難在您們所在的地區,找到同類型的工作,甚至於將來在外州立足,所以您需要考慮是否值得如此做. 同時如果您們不採取法律行為, 他的僱主依法(美國有數州如加州有相當的立法)不能在他未來可能的僱主面前討論或是通知對方雙方之間有故這個問題,除非您的先生refer他的前僱主給予他的新僱主做背景調查. 所以這一點您們需要考慮.

(c)您先生的行為在刑事上已經涉及"侵害他人的隱私",(未經許可進入他人的個人電腦或是帳戶,這在聯邦法規與州法的系統都有法可管)這足以讓他有可能面對一年以內的刑期加上一定的罰金,(依照聯邦的法令,詳細的條文,老貓過去的帖子中有過詳細的資料,這裡不再贅述) 同時他"拷貝"這個文件到公司電腦的行為也足以讓他(與他的公司)面對"侵犯他人著作權"的民事訴訟. 所以老實說,其實原始文件的著作人反而有一個相當好的案件可以求償.
同時如果真的進入法律訴訟,(對方 vs. 您先生的公司)不論您先生服務的公司敗訴與否,您先生原來服務的公司都可以對您先生的行為所造成公司財務的損失與名譽的的損失提出民事求償的訴訟,(這個數字應該遠大於您們所要的數字)基本上如果您們有可能會面對相當數額的求償,所以最終您有可能是偷雞不著蝕把米.
(所以如果雙方都冷冷場,不要鬧下去,您們或許有可能不需要面對這個部份的麻煩)

同時您們應該考慮參考過去台灣永豐餘公司與美國杜邦公司有關紫杉醇的案例,在這個案件中,永豐餘公司敗訴之後所需要負擔侵權的賠償是以百萬美元計算,所以您先生的行為日後有可能面對相當麻煩的民事問題.

最後,老實說一句,當這個案件結束之後,j如果有機會老貓會建議您的先生考慮離開您. 因為在老貓讀完您前後幾次的發帖.從字裡行間,您的苛責與不諒解,老貓實在不認為您是一個值得託付終身的伴侶. (希望這是老貓個人的誤解,如果是的話, 請原諒老貓的失言),不過這只是老貓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