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回复:回复:请教

来源: 2007-07-19 16:09:50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美國移民局有特別的簽證給公民的未婚配偶赴美完成婚禮,(k visa)所以申請觀光簽證赴美結婚通常是不可行的.(觀光簽證一般不會發給有移民傾向的申請人)因此如果您們是想真正結合成為夫婦,這是合理與合情的方式. 其他的方式可能不會是老貓會建議採用的.

至於申請結婚的執照,以馬里蘭州為例其基本的規定是要求雙方中的一方在場就可以申請. (不要問老貓為什麼知道 :-)
相關的資料如下

http://www.courts.state.md.us/clerks/queenannes/marriage.html

注意這一句話

Only one of the parties needs to appear (If not using a non-resident affidav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