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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移民局有特別的簽證給公民的未婚配偶赴美完成婚禮,(k visa)所以申請觀光簽證赴美結婚通常是不可行的.(觀光簽證一般不會發給有移民傾向的申請人)因此如果您們是想真正結合成為夫婦,這是合理與合情的方式. 其他的方式可能不會是老貓會建議採用的.
至於申請結婚的執照,以馬里蘭州為例其基本的規定是要求雙方中的一方在場就可以申請. (不要問老貓為什麼知道 :-)
相關的資料如下
http://www.courts.state.md.us/clerks/queenannes/marriage.html
注意這一句話
Only one of the parties needs to appear (If not using a non-resident affidavi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