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各位的答复

来源: 2007-07-17 23:18:00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不需要去理对方律师"是不是在表格中填写"OBJECT"寄回给他的律师,或者根本不用填也不用寄,直到COURT下命令要求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