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后一年多被起诉
我去年二月发生了一起追尾。我前面的车突然停下。 我由于刹车不及时,结果撞了上去。 我自己的车损失较重。对方的车主要是后面的bumper裂了。 当时警察来做了记录,并且告诉我错在我自己。我回来后,就打电话告诉了保险公司。这是家便宜的公司,一年400多美元liability。当时以为就完事了。其间也没有听到保险公司,或对方的任何消息。昨天下午,突然接到一张法院的传票,对方车主和其保险公司,把我列为被告 (而不是我的保险公司),要我陪$1560。 另外还有各种出庭费用等。 我打电话给我的保险公司,他们要我把传票发给他们。他们会处理。我来美国没多久,第一次遇到这种事。不知道这件事最后会怎么样,请各位指点一下。多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