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incident this afternoon

来源: 2007-07-04 00:11:04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您所描述的情況可以說是一種溝通上與文化上對於男女兩性關係認知的差異.基本上
(A)沒有人規定您一定要與他在午飯後與它"牠"同行. 您如果不喜歡對方,您可以拒絕對方的要請.

(B)您潛意識中對於"威權"的敬畏讓您不敢拒絕對方的要請,所以在對方來說或許誤以為您對他有"好感",所以對方的行為老實說對方的舉動並不是很不適當的舉動. (誰沒有在大學約會時想牽牽學妹的小手,然後對白如下

......我晕车耶!云帆:怎么会晕车呢?紫菱:我不是那种晕车!我是坐着这样的马车,走在这样的林阴大道上,我开心得晕了,陶醉得晕了,享受得晕了……”



(C)您如果真的不想與對方再有任何相同的"事件"如今天下午所發生的情況,您應該從現在起有技巧的拒絕對方任何的要請, 一個簡單的方式是您可以帶一本書,當對方再度要請您時,告知對方您想利用時間讀完這本書 (如果您有一些幽默感, 這本書是很好的選擇
http://search.barnesandnoble.com/booksearch/i*****nInquiry.asp?z=y&EAN=9780737700664&itm=4

(D)如果對方仍然對您糾纏不停,您應該明白告訴對方您只願意與對方在上班時有任何職務上的關係.


至於您所問的,老貓的答覆是如果僅是如同您所描述的情況這個答覆應該是 "NO" 您的情況應該不算是sexual harassment 否case 然而如果對方仍然糾纏不清,甚至於在工作上對您有某種程度的"報復", 則這個情況就算是"Y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