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所有人的回复。事实是我自己的保险公司说会支付我的医疗费用,但有一定的限度,对方保险公司负责车的修理。这次好像是说对我的手上的精神赔偿,可说到以后如发现其他和车祸有关的病情,签了字后就不可以在找对方或对方的保险公司了。我不知道1000 是否是一个标准赔偿还是可以和保险公司讨价还价?还是先不签字? 还有我家人因为车祸当天和过后带我看病可否找保险公司要补偿?是我的保险公司还是对方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