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增么办?
我2005 年9月曾去过医院,之后我也没在意,可是今年2007 年我收到医院的账单,1137元说是2005 年的, 我一直都有保险,90%由保险公司付,10%我自己付,可是议员说了保险公司拒付,我打电话给保险公司,他们说医院给他们账单的时候太晚了。已经超过1年了,所以他们拒付。医院说因为保险公司不付,所以我必须付全部的费用,否则就会送去claim, 会影响我的credit.我跟医院说了原因 ,他门说不管,就是由我负责.于是我去了法院, 法院的那个女的跟我说去找legal aid。 我打了电话,他们说我们家的收入超过最低收入,不予受理,但跟我说这个错是在保险公司, 我于是联系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说我们公司和他们的合同上很清楚的写着超过一年的帐单不予考虑处理.
我现在该怎么办呀? 谢谢各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