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多谢了!

来源: 2007-06-28 05:10:04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我在加拿大的多伦多,几年前,办理了离婚手续。
也拿到了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证书,但这些文件都是复印件,原件都在前妻那里,向她要,她不愿意给。这种情况下,如果我需要原件,又没有,怎么办?可不可以重新向原判决的法院索要,就说原件已经遗失。听说,这二个原件按理说应该相关当事人各执一份!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