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的程序

来源: 2007-06-14 12:27:38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想请教一些分居的问题:
是否去当地的法庭填一张表就可以正式开始分居,财产和孩子的监护权可以等日后法官来判决?
分居有效期开始双方是否不可以共同居住在同一个屋檐下?
是否提出分居的一方要搬离共同居住的房子,还是可以要求另一方搬离?
可否带孩子搬离,在法官判决孩子监护权之前,这是否合法?
谢谢,我在加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