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一家店,生意不太好,准备关掉,但不准备申请BANKRUPACY。可是现在还欠原来OWNER大约2-3万刀。PURCHASE AGREEMENT和CONTRACT没有写清晚付和不付有什么PENALTY。只是说没付的钱SECURED BY FIXTURE AND EQUIPMENT。现在CLOSE有没有什么问题,怎样做损失最少。 例外CLOSE的话对个人的CREDIT RECORD有没有什么影响。 请有经验的朋友给个指教,急呀! 在这儿谢先了!